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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试验室(厅)参考标准
发布人:zm 发布日期:2020-11-12 17-36-46

一至三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应具备高压试验、油务分析、仪表校验、继电保护等试验室;申请四、五级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高压试验、仪表校验、继电保护等试验室。各类实验室应达到以下标准:

1.环境设施:各类试验室(厅)要独立设置,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配备绝缘地胶(绝缘垫)、安全围栏、灭火器材等防护装置,试验台要保证耐腐蚀、耐高温、易清洗。

2.供电电源:试验室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路设置,动力电源容量按实际所需容量的3倍设计。额定电压380伏的三相四线供电电源,电源容量不得小于试验室所有低压供电设备最大用电功率之和。

3.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实验室简介(含主要设备、负责人及试验人员配备情况)、操作规程等要上墙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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