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格式文本的通知》(国能综资质〔2015〕398号)。根据修订后的申请表格,今后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注册资本将不作考核要求,同时取消了原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各类证明文件,包括生产经营场所和专业试验室(场、厅)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净资产审核报告、最高年工程收入审核报告及自有机具设备实物资产状况核查及资产财务状况报告等。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局已对门户网站资质许可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更新。即日起,凡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的,请下载新版申请表进行申报,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华北能源监管局
2015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华北监管局官网)